商铺租赁合同纠纷
悬赏分:0 - 提问时间:2008-8-28 22:16:22
问题为何被关闭
你好,我租的商铺,私人商铺,合同期是三年,现在还有四个月才
到期,原来是经营音像制品,因与房东商谈续签时,得知房租由现在的每年二万四千元涨到四万一年,在此情况下如继续做音像将无利润了,于是我与朋友合伙准备开一家影楼,在征得房东同意后,开始装修,现要装修好了,准备开业时,房东突然要求我补交现在剩下的四个月的房租差价(原来是2000元/月,下一个年度是3333元/月)每月1300元。我该怎么办?谢谢。下一个三年的合同已签好,房东说如果不交差价,那只能卖音像而不能搞影楼。原合同并没有注明经营项目,只说是将此门面租给我做生意。
很明显这是恶意欺诈,你不用理会,已签的合同继续有效,这四个月的费用你也不用补,因为这是属于第一份合同的约定2000元每月,合同又没有到期。房东说如不补交就只能做音像制品是无理要求。你们已经为做影楼做出必要的的准备了。010-59626492 qq33143452 孙律师
回答者:
匿名-
高中生 三级
2008-8-29 14:16:18
不应当补交。
回答者:
高晓军律师

2008-8-29 16:23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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